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固有业务包括同业拆放、贷款、融资租赁、投资和担保等。
1、贷款业务:通过优选项目,以公司自有资金发放贷款,进行贷款全程管理,到期回收本金和分期收取利息。
2、金融股权投资业务:对优质金融企业进行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并积极参与目标企业公司治理、经营决策、运营管理、财务监督和风险控制,实现自有资金投入资本保值、增值。
3、金融产品投资业务:以公司自有资金进行货币市场、债券、基金、股票等品种的投资,获得投
一、信托贷款
信托贷款是指通过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信托计划或者对接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方式募集资金,向融资方发放的贷款。信托贷款与传统的银行贷款相比,在贷款期限、利率、用途等方面具有灵活性,资金筹集周期短,并可根据融资方的需求做相应安排。
1、房地产贷款:与商业银行发放房地产贷款相比,中铁信托可为融资方在融资利率、期限、用途等方面提供定制化、个性化融资方案。
2、股票质押贷款:股票质押贷款包括传统的股票质押贷款,以及股权受益权回购式贷款,即信托资金用于受让融资方的股票受益权(含现金分红、送股及扩股)。股票质押贷款可解决限售股、流通股持有人资金流动性需求,将“大小非”化整为零,减轻资本市场的价格波动。
3、资产证券化:通过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可将资产盘活,提高资产使用价值,满足其长期资产与短期资本的平衡需要,也可为投资者提供一种有较高收益且安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
4、低利率贷款等其他信托贷款:信托贷款具有高度灵活性,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外,信托贷款利率、期限可根据融资方要求进行灵活安排,对资金用途限制相对较松。
二、信托投资
1、产业投资基金:针对房地产、能源及基础设施等特定行业,中铁信托向机构或个人投资者募集基金,选择前述行业的优质项目进行组合投资,发起设立符合市场需求及特性的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具备金额大、组合多元化、收益高及风险适度、期限灵活等特性,使融资者能够获得适合其要求的资金,让投资者分享行业的成长收益。
2、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铁信托发起设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对象、范围各有不同,既有锁定Pre-IPO时期、成熟型企业的基金,也有部分投资于高成长性初创期企业的基金。
3、股权投资
(1)资本金/股本融资:中铁信托可利用信托的独特优势,募集资金进行股权投资,以帮助融资方完成项目公司的注资。该模式下,融资方可以固定的溢价回购股权,不影响融资方对项目的控制,也可便于融资方发挥股本融资杠杆作用。
(2)并购融资:并购融资模式充分发挥了信托可综合利用债权和股权进行投资的灵活性优势,可为企业并购提供量体裁衣式的融资安排,解决融资方仅依靠银行融资时无法实现的目标。
(3)信托代持股:信托代持股是指企业将股权或资金委托中铁信托,中铁信托采用受让股权或增资入股的方式取得目标公司的股权。
(4)股权激励:作为一种长效激励机制,股权激励能有效地把公司员工的个人利益和股东及公司的长远利益结合起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管理层的短期经营行为,使公司管理层可以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
三、信托租赁
信托租赁是指中铁信托根据融资方的要求购进设备后交付融资方租赁使用,融资方按期交付租金。可适用的融资设备包括大型机械电子设备、通信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医疗设备等。信托租赁作为表外融资可优化财务结构,且可实现灵活的现金流安排,提供资产配置效率,为融资方提供多元化融资渠道。
资收益。还包括参与投资短期融资券、金融债、央行票据、可转债等多种固定收益类产品。
4、其他业务:指经批准,公司利用固有资金开展的担保业务、同业拆借业务或实业投资业务,或者利用固有财产开展的租赁业务等。


